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
一、检测方式及送检时间
1.检测方式:本次检测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(VPCS)大学生版,对2018届所有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检测;
2.送检时间:请各系部在2018年6月1日前将毕业设计(论文)电子版收齐,相关检测工作另行通知。
3.检测内容:
毕业论文范围:1.题目;2.版权声明;3.摘要(查重);4.关键词(查重);5.目录;6.毕业论文正文:包括前言、本论、结论三个部分(查重)。7.致谢;8.参考文献;9.注释;10.附录。系统在检测时会分析论文的前后文关系,会自行去除不计重部分,所以请您提交论文的全部内容,如果是非全文的检测将不能保证检测的准确性。
二、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
1.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
类别 | 正文文字复制比 | 检测性质初步认定 |
A | R<30% | 通过检测 |
B | 30%≤R<50% | 未通过检测,疑似有抄袭行为 |
C | R≥50% | 未通过检测,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|
注:R为正文文字复制比,是指被检测论文的正文部分(检测系统会自动去除封面、目录、参考文献)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。
2.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
A类:正文文字复制比R<30%的毕业设计(论文)视为通过检测,可以参加毕业答辩,是否需要修改由系部毕业设计(论文)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。
推荐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,其系统检测正文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%。
B类:正文文字复制比30%≤R<50%的毕业设计(论文)视为未通过检测,疑似有抄袭行为,采取如下处理办法:
1.毕业论文(设计)须在教师指导下予以修改(在答辩前完成修改),修改后予以复测,复测合格(需在6月15日前向学院提供检测报告单)方可申请答辩。
2.复测仍不合格,则视为毕业设计(论文)存在抄袭行为,具体按照《太原工业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》进行处理。
C类:正文文字复制比≥50%,毕业设计(论文)视为未通过检测,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,由系毕业设计(论文)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,认定结果将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。若认定该毕业设计(论文)无较严重抄袭行为,经报送教务处审批,可参照B类予以处理;若认定该毕业论文(设计)确存在严重抄袭行为,则按照《太原工业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》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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